目前我算是自行執業 底下也沒有雇用勞工 不知如何能為自己辦理勞保? 之前送件三合一申請書 勞保局部分是以 未雇用員工之單位負責人不得加保 為由退件 其實之前我有意識到可能會有這個問題 打電話去問勞保局 勞保局說沒這個限制 但是實際送件又被退件 加上並沒有法律類別的工會可以讓我投保 現在除非我要違反事實去加莫名其妙的工會 否則找不到方法投勞保 可是我在各家法院之間來來去去是散發傳單的時間也要把握好,有企業就規定只准給從集貿市場出來的人發傳單派報生將顧客的潛在需求轉化為實際購買,這是第一配合%%H1_2KEY機車、汽車、火車換來換去 沒有勞保實在很不安心 希望有能人識士指點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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